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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公证书的两种样式

2015年11月12日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样式一

  收养公证书

  (  )  字第  号

  收养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被收养人:  ,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省  市儿童(社会)福利院。

  送养人:  ,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任    儿童(社会)福利院院长,住  省  市  街  号。

  兹证明收养人   、   夫妇与被收养人   的监护人   儿童(社会)福利院院长   商定,  、   收养     为养子(女),其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   为   的养父母,  改名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 月 日

  文书样式之二

  收养公证书

  (  )  字第  号

  收养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被收养人:  ,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省  市儿童(社会)福利院。

  送养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省  县  乡  村。

  ,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省  县  乡   村。

  兹证明收养人  、  夫妇与被收养人  的生父母  商定,[并征得   的同意],   ,   收  养  为养子(女),其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为  的养父母,  改名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律师:秦雯[深圳]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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