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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性暴力的心理分析
2018年7月13日  常州婚姻家事律师
     据一则权威调查资料显示,被调查的4049名城市女性中,有113人承认有过被丈夫强迫过性生活的事;农村1079名妇女中,有86人承认遭受过“丈夫的强迫性行为”。而专家们则认为,囿于调查中的各种因素,婚内强迫性行为的绝对比例可能比上述数字大得多。性爱中的一方如果只对自己感兴趣,一切为自己,对对方的需要和人身尊重采取漠然置之的态度,便会发生“婚内强迫性行为”。鉴于造成婚内强迫性行为的原因多而复杂,我们有必要将其隐藏的变态心理作一细致分析,以便对症处理,分类指导。

  敏感多疑

  赵明经人介绍与妻子结婚。婚后,妻子渐渐发现他敏感多疑,总怀疑其他男人对她有意,每天规定她几点回家,如果因堵车或临时加班回来晚了,就没完没了地盘问。空闲时间,妻子不能单独行动,不管回娘家还是同学聚会,他都要跟着。有一次,他跟踪妻子到了单位,发现妻子笑着同一男性说话,就跳出来对那位男士大打出手,还大声宣称那人和他妻子乱搞,说得有声有色,就好像真的发生过一样。最令妻子难以忍受的是,每次回到家,赵明都要强行跟她过性生活。 像赵明这类以多疑、对妻子跟踪、强迫发生性行为为特点的人,都是典型的偏执型人格障碍患者。偏执型人格是指以极其顽固的固执己见为典型特征的一类变态人格,其形成原因与早期生活挫折及环境的不良影响等因素有关。家庭破裂,父母离异或父母一方早亡,家庭气氛紧张,成员间相互不信任或敌对;家庭教育方式不科学,对子女的要求太苛刻或放任自流,都会对儿童的人格发展产生畸形的影响,使儿童的心中体验到强烈的挫折感。久而久之,便容易形成自暴自弃,悲观失望,任性冷漠,粗暴怀疑等人格品质。如果上述人格品质未能及时矫治,就可能成为偏执型人格。人本身的心理状态、自我意识等因素对人格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偏执型人格者的多疑、固执等特点,正是其心理状态不协调,自我意识障碍,缺乏自知之明的具体表现。 如赵明从小缺乏母爱,长期受人冷落,使他逐渐形成多疑、固执、任性等偏执型人格品质。婚后,他不信任妻子,跟踪、强迫过性生活,其所具有的偏执型人格特点暴露无遗。

  压力过重

  张兴是一家企业的厂长,每天上班忙忙碌碌,可一到夜里就要同妻子过性生活。娇小纤弱的妻子难以忍受,每到夜深人静,她就得为即将来临的“暴风骤雨”而胆战心惊。有一次,张兴临到凌晨,还要强迫妻子再次同房,妻子跪在张兴面前求饶,流着泪说:“你随便在外找多少女人都可以,只求你不要无休止地强迫我干那事。”然而,想不到的是,张兴居然也哭丧着脸说:“我也不想这样做,可我工作压力这么大,不过性生活就感到难受、烦躁不安,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性冲动。” 从医学角度来说,张兴确实患了病,患了一种叫做性冲动控制障碍的性心理疾病。这是性心理变态的一种,是指由生物或心理因素引起的一种性欲极度亢进状态。患这种病的男性多于女性,在美国男性中的发生率高达5%~8%,这种病在掌握大权的高层男性中更为普遍。

  患病的男性更多的是受一种冒险的欲望和无法控制情感的驱使,而不仅仅是对性的渴望。患有性冲动控制障碍的人多为已婚男子,临床表现主要为不分时间和地点,只要碰到异性(包括妻子),便可产生不能抑制的强烈性冲动,虽明知不对,但又难以克制,无法摆脱。患者往往伴有显著的焦虑、抑郁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症状,由于内心矛盾冲突,深感羞辱、痛苦。

  心理受挫

  自尊心极强的李刚,自新婚之夜发现妻子没有“见红”以后,就一直怀疑妻子婚前失身。按他的想法,自己在这个婚姻中吃了大亏。

  于是,在将近半年的压抑下,他的心理开始变态,抛物摔东西是常事,彻夜不归亦常有之。他要报复,报复的对象就是妻子。一次酗酒后,他用武力强迫妻子过了一次性生活。他发现妻子拒绝与争斗时的喊叫与痛哭使他感到特别开心,从此日日强迫妻子过性生活,从拧、咬、抓、打,到绳索捆绑,进而是性器官伤害。他妻子夜夜承受着这非人的性折磨,痛不欲生。 正当妻子在事业上意气风发,标兵、先进的荣誉接踵而来的时候,王强却因单位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连遭挫折。在外受了气,喝上二两白干后,总要与妻子“如此这般”,事后方感稍能顺气。有时,妻子因身体不适,不便过性生活,他仍要强迫进行,否则就打得妻子遍体鳞伤。

  在以上两个案例中,李刚和王强都是典型的虐待狂。虐待狂是指通过对异性施以精神和肉体折磨,造成对方痛苦与屈辱来满足自己性欲的一种性变态行为。关于虐待狂的形成,专家们认为与以下几种因素有关:一是与童年生活经历有关。由于家庭教育环境中的某些因素,使儿童从小形成对性关系的错误认识定式。如有个男性虐待狂在6岁时无意窥见父母在卧室里的性生活,父母的翻滚、挣扎、撕扯和气喘吁吁使他深感不解。年纪大些的伙伴告诉他:你别看他们很痛苦,那可是人生最快乐的事。婚后,他与妻子作爱时唤起了童年的记忆,使他在屡屡虐待妻子的过程中获得了快感,终于发展成了虐待狂。二是出于对权威的反抗和对挫折的自我防卫。有的人在个人生活经历中受到过他人的欺凌打击,尤其是遭受过异性的拒绝、侮辱,如李刚因怀疑妻子婚前失贞,自尊心受到伤害,而产生强烈的报复心理,借在妻子身上施虐而显示自己的力量与征服,从中获得快感。三是出于对过度自卑感的补偿。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曾指出,人们通过追求优越感来补偿自己的自卑感。有些人对自己个人能力、生理素质、社会地位等方面的缺陷深感不安、自卑,因而靠对异性实施伤害来发泄被压抑的性本能和排解心理紧张。王强因仕途受阻,令他自卑,在单位里抬不起头,故只有通过虐待妻子来显示自己的能力与优越感。

  具有心理问题者要正视自己的心理缺陷,不要讳疾忌医;而受害的妻子也要及时劝告、耐心督促丈夫尽早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以重新恢复和谐、正常的夫妻性生活。


    


    
来源: 常州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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