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婚姻家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家庭暴力
文章列表
家庭暴力躲在棉被里的哭泣
2018年5月8日  常州婚姻家事律师
  案例

  18年婚姻 多年伤害

  40多岁的张老师是北京某中学的英语教师。今年1月5日,她不堪忍受丈夫多年非打即骂的对待,终于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请求,带着女儿离开家搬到了学校。

  推荐阅读: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要点

  家庭冷暴力是什么

 

  3月4日上午10点半,记者见到娇小瘦弱的张老师,她的眼睛里仍有掩饰不住的紧张和恐惧。她说,搬到学校以来,其丈夫先后于2月12日、14日、27日三次跑来学校,强行要求她回家。“他闯进办公室,没好好说一句话就硬拽我,掐住我的脖子不放。”当时,张老师逃到走廊上寻求帮助,众多老师制止了其丈夫的行为。目击了整个过程的王老师告诉记者:“他当时抓着张老师就跟抓小鸡似的。”

  张老师说:“我和他1985年结婚,婚前他对我就有殴打行为。婚后平静了两三年,自从有了孩子以后,因为一些小事,他经常对我打骂。”1994年冬天,张老师跟一名50多岁男老师在办公室印考卷时关了门,招致丈夫的猜忌,丈夫将她扒光了衣服进行“检查”。说到这里,张老师激动得身子直颤抖。1996年的春节前的一个深夜,因为一点儿小事他们争吵起来,丈夫用巴掌使劲地抽她耳光,扒光张老师的衣服,用手指扣住瘦弱妻子的锁骨将她往暖气片上撞,撞击的疼、灼热的烫让张老师无法忍受,她崩溃了,操起床边的剪刀扎伤了自己。“我真的不敢回家了。”说到这里,张老师的身体抽搐成一团。

  张老师17岁的女儿告诉记者:“爸爸对我们非打即骂,只要一听到他的脚步声,我就会放下饭碗,躲回自己的小屋。我怕,真的怕他哪天会把我和妈妈怎么着了!2003年大年初四,他大声骂妈妈,我实在听不下去了,就说了一句:有你这样的爸爸我觉得耻辱!他冲过来猛抽我的耳光,还把我的右肩弄骨折了。”小姑娘说:“我当时一滴眼泪都没有流,这么多年,我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张老师的同事王老师说:“张老师的丈夫老怀疑她有什么男女关系,可其实根本没有啊。张老师只能用工作来驱散心理上的阴影。”

  18年的遭遇,张老师也曾想过离婚,但亲戚们劝说、丈夫签保证书,让她一次次打消念头。在最近一次遭丈夫恐吓后,她终于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请求。

  张女士的丈夫则说:“不在气头上谁会动手打人?谁整天忙还没点儿火气呢。我没想把这个家拆散,只想回去好好过,是我的错我改不就得了,都这个岁数了,还折腾什么呀。”

  说起自己的经历,张老师和身边的女儿不止一次泪如雨下。她左手被剪刀刺的伤口触目惊心。

  现状

  30%家庭存在暴力

  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社会学家则认为,实际数字要高得多。2002年全国妇联组织接受的关于家庭暴力的信访量达3.66万件。有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还有5%和2.6%的女性表示受过配偶精神伤害和性虐待。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80%以上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中国法学会受虐妇女支持小组宋美娅告诉记者,在受虐女性中,有的挨过刀子,有的被烟头烫得浑身伤疤……施暴者手段极其残忍。受虐妇女除了身体留下的损伤,大多数都精神恍惚,时刻处于恐惧状态。

  精神暴力更为普遍

  家庭暴力经常被说成“丈夫打老婆”,但事实并不这么简单,还有许多亲密关系中也存在家庭暴力,例如男女朋友同居关系、前夫前妻关系等等。

  此外,家庭暴力也不仅是殴打,还有性攻击、婚内强奸、威胁、限制自由,以及辱骂或者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等精神暴力。近几年,很多人使用精神暴力也就是所谓“冷暴力”。中国法学会在《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研究中发现,长期不与妻子说话、辱骂妻子等精神暴力更加普遍。

  知识女性加强维权

  根据律师的分析,受害女性年龄大多在20—40岁左右,已婚女士占90%以上。

  绝大多数咨询者和寻求援助者的目的,并不是要达到夫妻双方分道扬镳,而是寻求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在家庭中应得的权益,同时通过法律手段教育男方。只有不到10%的来访者要通过法律彻底断绝夫妻关系。家庭暴力常常是来访女性咨询内容中的附加部分,多被包含在离婚诉讼或伤害赔偿等纠纷中,单纯因为遭遇家庭暴力来寻求援助的女性极少。

  男方的施暴形式和他的文化教育水平、社会地位有一定的联系。近几年来,高级知识分子对伴侣实施家庭暴力的案例不断增多。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研究中心的宋美娅说:“并不是知识分子打老婆的多了,而是这方面的投诉在增加,这说明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在逐渐提高,不再像以前那样一心要面子。”

  宋美娅说:“家庭暴力的发生与我们的文化背景有关,与社会权力结构有关。在打老婆的男性当中,一些是在社会上比较成功的男性,他们通过暴力来进一步确认自己的权力;而另一部分则是在社会上失去了权力的男性,他们只能寄希望通过暴力来寻找失去的权力,求得心理上的平衡。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们眼中的‘老好人’,关上家门却变成暴徒的原因。”

  分析

  缺少保障强吞苦果

  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受丈夫的虐待,像张女士这样的妇女为什么不离开?

  中国法学会受虐妇女支持小组在调查中发现,家庭暴力的发生一般呈循环性,是有周期性的。首先是情绪的累积阶段,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进入爆发阶段,男性在施暴过后,多对女方赔礼认错、买礼物、表示悔恨、发誓不再犯等等,这时女方往往心一软,原谅对方。受害者常满怀希望,认为施暴者会改变,但是绝大多数情况是,这一循环再次简单地重复。

  事实上,受虐妇女留在家里更是一种被动的选择。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孩子需要照顾;长期处在被控制的状态下,缺乏独立面对社会的勇气;害怕施暴者报复,也怕连累家人与朋友的生命安全;认为离婚是一种耻辱;离开家没有地方可去;试图离开时遭到更强烈的暴力;试图离开时没有得到社会支持,结果陷入更深的困境等等。

  受虐者不离开原有的家庭,是因为离开可能要经历更大的风险。当她们试图离开时,如果没有社会保障她们的安全和人身自由,或者未能获得基本的生存条件,她们就很难选择离开。




  压力导致暴力

  “解铃还需系铃人”,造成男方实施暴力行为的原因是什么?妇联工作人员从社会学、心理学角度提出一些观点:

  1.工作压力增大。下岗、竞争等现代管理制度使很多男性不堪重负。部分男性的心理调节能力差,在这样的压力下产生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没有得到正常的疏通,而是通过变态的暴力、虐待心理发泄出来。

  2.家庭角色“男强女弱”。这诱导男方“大男子”主义意识抬头。在这样的家庭结构里,男方一般担负着家庭的经济来源,同时控制了家庭的社会资源。女方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自立的性格,没有和丈夫平等对话的条件。被伤害以后,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3.家庭角色“女强男弱”。许多现代女性以“女强人”的姿态出现,经济收入较高,社会交往频繁,男方则处于依附女方的地位。男方常常处于妒忌、猜忌的心理状态,害怕身边人对自己嘲讽,又担心女方会离开自己,往往采用极端方式,粗暴干涉对方生活。一旦双方矛盾激化,男方就通过暴力方式欺侮妻子,得到心理上“征服”的快感。

  4.女方自身问题。有些女性不敬老人,严重缺乏家庭责任心。男方多次劝说无效,盛怒之下采取错误的“解决”方式。还有些女性在丈夫面临工作压力,如下岗等问题时冷嘲热讽、数落丈夫“没本事,养不起家”,男方在自尊受到极大伤害时,容易产生不冷静行为。

  5.性的不和谐。性的不和谐也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些男士不能满足妻子的正常需要,总是担心妻子会有“红杏出墙”,最后陷入“自己被背叛”的心理旋涡中无法自拔,使用暴力手段得到“征服”的心理平衡感。

  困境

  妇联只能劝说

  2000年3月5日,北京第一个妇女维权站在东城区北新桥街道草园社区办公室建立,这个维权站聘请了专业律师和心理医生为妇女解决疑难。北新桥街道妇联主席柯忆荣说,家庭暴力的维权相对比较难,作为群团组织,没有处罚权、执法权,这使妇联在处理这类问题上只能扮演一个劝说者的角色。一位工作人员慨叹:“我们最大的感觉就是力不从心,有劲没处使。”

  出路

  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律援助中心的常律师指出,对于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的受害妇女,除了为她们提供法律意见,必要的时候,他们可以联系公安机关、妇联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如果求助者要求法律诉讼,则分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想提出民事诉讼的求助者,可以通过个人起诉、法院立案,由法院根据起诉人的伤情和意愿决定是否进行法医鉴定,进而审理宣判。对于那些被暴力侵犯伤情严重的受害妇女,可到公安局报案,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以上者,由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

  律师对如何防范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提出了几点建议:

  1.男女双方均应多接受心理素质教育,平时注意保持心理健康,加强心理调节能力,尤其是在工作和社会压力大的时候,保持平常心和乐观的态度。

  2.妇女要增强独立意识,在经济上和人格上避免过分依附男方。

  3.男方加强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心胸宽广一些,多学会宽容。

  4.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社会要加强对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关注,加大保护妇女权益的力度。

 


来源: 常州婚姻家事律师  


沈艳——常州婚姻家事律师

15251949580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常州婚姻家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25194958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