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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家庭支出AB制 丈夫少掏钱妻子告上法庭
2016年3月17日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宋女士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如何到法院打官司,她要状告自己的丈夫,原因一不为离婚,二非感情不和。“他不履行我们婚后的一份合约。”宋女士状告的理由让律师都觉得有些离奇。

 

    夫妻约定:家庭支出双方3∶1

 

    6月8日一早,律师杨茗刚到办公室上班,宋女士便来到所里,说她丈

夫不遵守他们之间的约定,她想告丈夫。“婚前我们约定婚后家务平摊,经济施行aa制。一开始,两人都在电子城同一单位工作,收入差不多,aa制倒也没什么问题。2003年孩子出生后,我们家每月的支出比以前增加了很多。丈夫跳了一次槽后,收入较以前翻了两番。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在施行aa制,我每月的工资基本都会花完,而丈夫三分之二的收入可以存在他的账号上。我向他提出,按照双方收入的比例,支付家庭的费用,丈夫当时很爽快地就答应了,这让我觉得很欣慰。2006年5月,我俩约定,今后我和他各自负担家庭支出比例为1∶3。”

 

    “可几个月前,丈夫突然提出要减少支出比率,理由是他在外应酬较多,以前每月1000元的花费标准,随着物价的上涨远远不够用。我认为这是无理要求,他不该为了自己消费需求,而降低家里其他人的生活标准。我把这些给他说了,他却说我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并且不顾我的反对,自行减少了交给我的家用。当初约定按比例支付家庭开支时,我们曾签订书面文书。我想到法院告他,要求他按约定履行。”

 

    律师协调:经济公开合二为一

 

    “做了十几年的律师,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杨律师说,他告诉宋女士,按照法律规定,她可以起诉丈夫,因为有书面约定,法院也会支持宋女士的诉求。但他同时劝说:“不管是aa制,还是别的家庭经济支配方式,婚后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款也并不在谁名下。如果不是想离婚,就不要起诉,这样会很伤害彼此的感情。”

 

    9日,按照宋女士的要求,杨律师约见了宋女士的丈夫高先生。高先生称自己没想到妻子要状告他,但获悉原委后,高先生并没有显得很生气。在律师的劝说和协调下,高先生表示,他会慎重对待此事。

 

    昨日下午,记者与宋女士丈夫取得联系,他说,和妻子经过一番长谈,觉得在这件事上,两人都有不对的地方。他们同时感觉,家庭发生这样的不愉快,还是施行ab制(对应aa制而言的一种费用分摊形式,a对应的比例小,b对应的比例大)埋下的祸根。他们现在又重新签了一份家庭内部协议:决定今后收入公开、支出公开、废除ab制


来源: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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