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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的概念
2016年1月23日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抚养的概念

  首先要明确抚养和扶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比较抚养和扶养两个概念有助于对本词条的理解。

  简单的说抚养取教养保护之意,扶养取相互扶助之意,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于关系,更不是能等同。

  抚养(fu;yang):爱护并教养。 例句:~子女。

  扶养(fu;yang):养活。 把孩子~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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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

  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婚姻法》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而《刑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称。

  关键是要区分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

  理解了抚养和扶养的区别,再来看一组概念,我们知道抚养费是给孩子的,那么扶养费又是什么呢?

  夫妻出现矛盾分居,经济困难一方有权得到另一方的扶养费。我国《婚姻法》第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双方离婚时,经济上确实存在困难的一方不能向另一方请求扶养费,因为夫妻双方互相扶持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只能请求给予经济帮助。经济帮助是指在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有条件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以适当财物帮助的行为。

  ps:原来的词条概念混淆,基于大家对抚养和扶养很难区分和理解,以上是自己理解后组织的语言,方便大家理解。

 


来源: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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