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家庭
文章列表
夫妻婚姻纠纷期间孩子归谁的 夫妻发生纠纷能够报警吗
2021年10月8日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双军律师,深圳婚姻家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夫妻婚姻纠纷期间孩子归谁的

  孩子作为每一位父母的心头肉,即使是夫妻双方有矛盾也想要千方百计的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其实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在法律上早有规定。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夫妻婚姻纠纷期间孩子归谁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夫妻婚姻纠纷期间孩子归谁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抚养权的争取方法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三、争夺子女抚养权如何收集证据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哺乳期的孩子都会判给母亲,哺乳期后的子女则有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为大家带来关于夫妻婚姻纠纷期间孩子归谁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夫妻发生纠纷能够报警吗

  众所周知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的案件有很多,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纠纷都可以归公安机关管辖的。那么婚姻家庭纠纷公安机关受不受理呢。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夫妻发生纠纷能够报警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夫妻发生纠纷能够报警吗


  离婚、抚育、扶养、赡养、收养、监护权、解除同居关系等家庭纠纷,这些家庭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应该协商解决,或者找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调,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是如果双方存在肢体上的冲突找公安,公安机关会受理。




  二、婚姻家庭纠纷成因


  近年来,从我市妇联接待妇女来访总体情况来分析,从中可以发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有这么几种:


  1、夫妻长期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目前农村富余劳力大部分在外务工,许多夫妻长期分居,双方缺乏感情交流与沟通,再加上彼此生活环境不同,渐渐产生距离,感情日益生疏,直至难以维系夫妻关系而产生矛盾。夫妻一方打工或者留守在家,因精神空虚而感情出轨,一旦与第三者建立起感情,便决然提出离婚。


  2、父母干涉过多引发冲突。这类原因引起的离婚纠纷多发生在;80后;新婚夫妻当中。这些年轻人离婚并非因为感情不和,而是双方父母从中;掺和;所致。有些父母初衷其实是好的,但是没有发挥正面作用,父母干涉子女生活,过度介入小夫妻矛盾中,父母偏袒自己的子女,不能客观公正地处理子女的感情问题,导致小夫妻矛盾加大,成为;两个家族间的战争;,最后不得不以离婚收场。


  3、夫妻感情不和引发矛盾纠纷。婚前彼此沟通了解不够,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夫妻之间忽略感情的培养和交流,双方在性格特征、品德修养、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逐步显现,这些差异一旦超出对方的可容忍程度,就会产生冲突和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差异越大就容易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家庭矛盾升级,夫妻感情恶化,婚姻破裂。


  4、一方生活恶习引发矛盾。夫妻一方存在存在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也成为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诱因。赌博更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大祸害。搓麻将、打扑克,目前无论是在深圳城镇还是乡村已是普遍现象,清闲时,几个人聚到一起玩玩,轻松轻松也无可非议,但也有些人来上了瘾,赌得六亲不认,赌得倾家荡产,赌得妻离子散。


  5、家庭暴力引发矛盾纠纷。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一些大男子主义、重男轻女等思想在社会上仍有一定的市场,女人在家庭中处于从属附庸地位,稍有不慎就会受到责骂甚至皮肉之苦,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


  三、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原则


  我国《婚姻法》 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规定,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原则。


  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必须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必须坚持一夫一妻原则。


  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发生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但是如果发生肢体上的冲突找公安,公安机关会受理。为大家
来源: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Tags: 夫妻婚姻纠纷期间孩子归谁的,夫妻发生纠纷能够报警吗


双军——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13926587318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2658731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