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军律师,深圳婚姻家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双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非婚同居是指未形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两性双方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现象。从狭义上来说,非婚同居是指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无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长期、公开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又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两性结合的方式。简单地说,即是无配偶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或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行为。那么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什么呢
一、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
男女两性通常特指生理上特征,同性恋者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的主体。同时,中国《婚姻法》第三条明令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由此可看出,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无论是否以夫妻名义,不仅为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也是我国婚姻法禁止的行为,其中,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其刑事。
二、双方自愿建立像夫妻一样的生活共同体,但并不具备构成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
非婚同居的双方应该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建立包括性生活、平常必要的共同的政治经济生活等为主要内容的共同体,但是,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构成婚姻关系。
三、同居行为必须是公开的。
同居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相称不影响非婚同居行为的认定,只要同居行为是公开的,不为刻意隐藏的,就能成为非婚同居行为的构成要件。
四、同居行为应当持续一定期间。
之所以需要非婚同居行为持续一定的时间,是因为这种结合只有持续存在,才能证明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和;一夜情;等行为区别开来。在法律规制非婚同居行为的国家,都要求当事人的行为持续一定的期间才能获得非婚同居规则的使用,而且这一期间不能有明显的间断。
以上就是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其实,形成非婚同居很简单,但是维持好这段关系和处理好在非婚同居期间的问题纠纷就很难,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非婚同居。
一、离婚后干涉对方犯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后,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同时双方的结婚自由的权利又得以恢复。所以,夫妻离婚后,即是自由的个体,享有其合法的权益。对于婚后干涉对方的行为,如果构成侵权的,应承担民法上的赔偿;如果造成对方严重损害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所以,离婚后干涉对方是否犯法,要从干涉对方的具体事项和程度来判断。
二、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
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三、离婚后对财产的处理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是不仅仅是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更意味着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终止。离婚后干涉对方犯法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绝对的,要根据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但既然选择结束婚姻,就应该尊重彼此之后的独立生活。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